为进一步完善凤岭北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确定在凤凰岭路东侧、凤岭10号路南侧建设一座现代生态文化公园。为更好地创造优美、宜人的城市景观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联合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展本次方案征集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音乐文化公园(暂定名)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凤岭北片区,凤凰岭路东侧,凤岭10号路南侧,总面积9.49公顷(折合142.5亩)。
三、征集方式及内容
本次方案征集采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主要征集内容如下:
(一)总体布局策划、概念设计方案及可行性初步分析。
(二)开发模式设想、投资估算及可行性初步分析。
三、应征单位要求
应征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可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境外投标人还需注册有相应的城乡规划或园林设计设计资质。
(二)参与本项目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近3年内应参与类似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
四、工作周期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8:00~9月13日18:00。
报名地点: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广西荣和企业集团办公楼二楼技术部。联系人:李先生,0771-5533997;传 真:0771-5532465;邮 箱:19926156@qq.com。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接受现场、特快专递、传真报名。
2.报名以收到报名文件为准。报名文件包括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证书、获奖证书等文件。
2.单位简介及过去3年内设计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名单、资格证明及相关经历。
除上述材料外,当征集单位提出合理要求时,应征单位应继续补充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0日18:00。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审时间
初定于2013年10月25日进行方案评审,评选出一、二等奖三名。若评审时间有调整,具体以征集单位通知为准。
六、应征单位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为应征单位自主创作,应征单位应保证应征作品不受第三方提出权利追索.如作品侵犯了他人权利,一切责任及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单位承担。
(二)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归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园林管理局所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均有权无偿使用、修改、出版、传播。
(三)凡投稿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单位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无须再以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七、酬金设置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本次征集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5万元;二等奖两名,奖金1万元;奖金均含税及成本费用。标底费0.5万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及广西新闻网、南宁新闻网网站上发布。报名表可在上述网站下载。
九、其它
规划成果、深度要求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附件一:《南宁市音乐文化公园(暂定名)》规划范围示意图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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